关于组织猎机组
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第238号命令
1950年12月29日
为了加强地面部队同敌机作战,兹命令如下:
一、各军军长和军事委员,师长、团长和政治干部,炮兵副军长、炮兵副师长和炮兵副团长,在按照军事条令采取防空措施的同时,须在1951年1月5日以前,在各步兵团组织两三个猎机组。
猎机组须用大口径机枪、有特殊装置的防坦克枪、高留诺夫重机枪、步枪和缴获的武器及其他种类的武器武装起来。
猎机组的射击阵地必须是机动的,须设在农村附近、部队驻地、道路两侧、有军队转移的场所和敌机飞行频繁的地区。
二、猎机组的成员要从自愿报名的军人中选拔,其人数要相当于一个排的人数。
猎机组要进行专门训练,猎机组到达射击阵地的第一天就要组织示范课。要进行射击阵地(基本阵地及预备阵地)构筑法、信号确定法、口令下达法、敌我飞机的识别方法、瞄准练习法和对各种飞机的射击法的教育。
猎机组上课,必须直接在射击阵地上进行。
三、猎机组成员的月薪要追加50%,并给他们供应棉衣和鞋,提高伙食质量。
四、击落一架敌机的射手(或炮手)和战士要授予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二级国旗勋章,同组其他成员要授予三级国旗勋章;击落两架敌机的射手(或炮手)和战士要授予一级国旗勋章,同组其他成员要授予二级国旗勋章;击落三架敌机的射手(或炮手)和战士要授予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英雄称号,同组其他成员要授予一级国旗勋章。
击伤敌机的射手(或炮手)和战士要授予战士荣誉勋章,其他全组成员要授予军功奖章。
对于在三个月里,在猎机组击落三架以上敌机的战士、军士和军官,给予十五天的休假,准予探亲(家属、亲戚)。
五、本命令须向全体军人宣布,并向他们讲明同敌机开展猛烈战斗的必要性。
六、必须在1951年1月8日以前,通过联络军官用书面向我报告本命令的执行情况,各师师长每月都必须直接向我报告猎机组的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