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全废除税金制度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法令
1974年3月21日第五届最高人民会议第三次会议通过
从一切剥削和压迫中永远解放人民,给人民创造美好的物质文化生活,这是共产主义者的崇高的革命任务,是工人阶级的党和国家在革命和建设中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
革命斗争和建设事业,是为了使人们从一切奴役中摆脱出来,作为自然和社会的主人,过上自主的、创造性的生活而进行的斗争。
我们党把伟大的主体思想作为唯一的指导方针,解放后把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引向胜利,把我国人民从一切剥削和压迫中永远解放了出来。
由于我们党和共和国政府的正确政策和英明领导,今天在我国,从自然和社会的一切束缚中最终地解放劳动者的思想、技术、文化三大革命正在更加深入地发展,清除旧社会的残余的历史任务正在很好地得到实现。
完全废除税金制度,是一次清除旧社会残余,解放劳动者的革命,是实现人民宿愿的伟大变革。
和国家一起出现的租税制度,在几千年来的阶级社会中一直被用作维持统治阶级的统治机构,掠夺劳动人民的工具。
过去,租税制度是榨取我国人民膏血的掠夺工具。尤其是日本帝国主义的殖民主义租税制度,是租税史上未曾有过的最恶毒、最残酷的制度,是我国人民诅咒和仇恨的对象。
我国人民在阶级社会的漫长历史中,一直为反对残酷的租税掠夺进行了斗争,特别是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殖民统治的掠夺性租税制度不断地进行了斗争。但是,我国人民的这一斗争,没有同夺取政权的政治斗争结合起来,因而没能取得胜利。
自从我国革命以主体思想为指导时起,这个斗争才成为反对帝国主义和剥削制度的革命斗争中的一环,走上了从根本上解决税金问题的道路。
光荣的抗日革命斗争时期,朝鲜共产主义者为了实现祖国光复会十大纲领中所阐明的革命的富有人民性的租税纲领而进行了斗争,在抗日游击根据地,解放区树立了实现这一纲领的光辉榜样。
我们党和人民政权实现了在抗日革命斗争时期制定的、解放后在二十条政纲中更加具体化的主体的租税纲领,废除了日本帝国主义的掠夺性的租税制度,建立了富有人民性的民主的税金制度。
新的富有人民性的税金制度,对恢复和发展被破坏的经济,奠定自立民族经济的基础,促进城乡生产关系的社会主义改造,增进人民的福利,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共和国政府把国家的税金收入作为国家的经济文化建设的补充性资金来源有效地加以利用,同时,随着自立民族经济基础的奠定,有步骤地减轻了居民的税金负担。
由于我国已经完成了对生产关系的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牢固基础,因而完全废除税金制度的问题便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
随着废除税金制度的条件和可能性的成熟,共和国政府首先采取措施,从1964年到1966年期间完全废除了农民缴纳的农业实物税。
农业实物税制的废除,是按照《关于我国社会主义农村问题提纲》的要求,从租税负担中彻底解放我国农民的历史性措施,是加强工农联盟,巩固合作农场的经济基础,迅速增加农民的实际收入的划时代措施。
由于废除了农业实物税制,我国只有所得税和地方自治税了,这在国家预算收入中只占微不足道的比重。
今天,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和发展了,自立民族经济的威力空前加强了。在这种情况下,完全废除税金,就成为水到渠成的问题了。
朝鲜劳动党第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成熟的要求,决定完全废除旧社会遗留下来的税金制度。
于是,人民希望在没有租税的社会里生活的理想已经变成了现实,我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无税之国。
在社会主义社会完全废除旧社会遗留下来的税金制度,是符合发展规律的。
社会主义制度下,社会主义的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成为国家的经济基础,劳动人民的团结和合作成为社会关系的基本方面。社会主义社会的社会经济关系,是使我们能够有步骤地减轻居民的租税负担,最后消灭租税负担的基础。
在社会主义社会,税金制度只是在一定时期内保障国家及社会需要的补充性资金来源;是调整人民在生活水平上的差别的补充手段。
我国废除税金,是以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为基础的,是完全符合其发展规律的要求的。
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全面地体现了伟大的主体思想,其主要优越性在于由国家完全负责保障工人、农民等劳动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
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所有的劳动者不仅按自己劳动的质量和数量得到分配,而且还得到国家的莫大关怀,从吃、穿、住到子女教育、医疗保健、劳动休息等基本的生活条件都由国家切实保障。
国家对劳动者的关怀,是我国日益扩大和发展的共产主义分配的萌芽,是均衡地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让所有的人都能无忧无虑地过幸福生活的保证。
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不仅革命和建设所需的资金,以社会主义经济的收入来保障,而且由国家拨出大量的资金负责照顾人民的生活,因而,无需再向居民征税,作为保障国家及社会的资金需要的补充手段了。
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剥削阶级早已消灭,劳动者的生活水平也没有多大差别,所有人都同样过着好日子,所以,作为更均衡地调整居民收入的工具的税金制度,就不再需要了。
我们的社会主义劳动者用伟大的主体思想武装起来,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成长为革命和建设的主人,他们把国家事业看做是自己的事业,以主人翁的态度自觉地参加一切国家工作。
我们的劳动者作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以高度的革命觉悟和积极性努力完成自己对社会主义祖国承担的神圣义务,已经没有必要再给他们留下旧社会的残余——租税,作为公民对国家的义务了。
我国业已建成的强大的社会主义自立民族经济,是完全废除税金制度的可靠的物质保证。
在党的英明领导下,我国人民高举自力更生的革命旗帜,出色地贯彻了自立民族经济建设路线,从而在很短的历史时期内建成了强有力的社会主义自立民族经济。
今天,我国的主体工业已成为多方面发展的、用最新技术装备起来的、拥有自己巩固的原料基地的自立的现代化工业;我国农业已经发展成为实现了水利化和电气化、用机器和化学方法种田的发达的社会主义农业。
我们的自立民族经济不受世界性经济波动和经济危机的任何影响,用自己的双腿走路,不断地高速度发展,以此为基础的我们的社会主义的国家财政,也就越来越巩固了。
我国由于已经拥有了强大的自立民族经济和巩固的财政基础,所以才能够一面进行宏伟的社会主义大建设,继续投入很大的力量发展文化福利事业,进一步加强国防力量,一面又为增进人民的福利,采取了大大降低工业品的价格、完全废除租税的伟大措施。
我国税金制度的完全废除,是伟大的主体思想的辉煌胜利,它显示了体现主体思想要求的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无比优越性和我国社会主义自立民族经济的威力。
由于永恒不灭的主体思想和它的辉煌胜利,我国人民在没有剥削和压迫,又没有税金的社会主义人间乐园过上了更加富裕、更加自主、更富于创造性的生活。
我们党和共和国政府采取完全废除税金这一划时代的人民性措施,将强烈唤起我们的工人阶级和全体劳动者投入社会主义大建设的庄严斗争,提前完成六年计划的宏伟纲领,攻占社会主义的更高的高峰,鼓舞并推动他们去建立英雄的丰功伟绩。
南朝鲜人民面对史无前例的法西斯镇压毫不屈服,为争取民主自由、生存权利和祖国的自主和平统一而顽强斗争,税金制度的完全废除,也将进一步增强他们的希望和信心。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根据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宪法第三十三条决定如下:
一、完全废除旧社会遗留下来的税金制度;
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务院要制定执行这一法令的具体措施;
三、本法令自1974年4月l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