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狙击手小组
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第085号命令
1951年11月2日
为了进一步鼓舞人民军部队战斗员的士气和提高他们在战斗中的积极性,更多地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兹发布命令如下:
一、凡在火线上进行防御的前线部队,在每个连队里,都要组织以六至八名以上的成员组成的狙击手(神枪手)小组。
二、要向狙击手们提供带有放大瞄准镜的各种狙击用步枪,还要提供命中率高的普通步枪。
三、各师要以师为单位,在今年11月15日以前,用五天时间召开狙击手会议,向狙击手讲授选择位置、构筑工事、伪装方法等课程和狙击手的操典与注意事项,并检查狙击用武器及其利用情况,进行远距离射击练习。
四、战斗训练局局长要在11月10日以前制定出注意事项、记录册表格及有关狙击手小组的组织和活动的说明书,并发给各单位。
五、各团团长要把记录击毙敌军官兵数字的记录册,发给每一个狙击手。登记,则由所属连队的连长担任。
六、为进一步提高狙击手的士气和战斗力,将给予如下的国家奖励:
击毙敌军十名者,授予军功奖章;
击毙敌军十五名者,授予二级战士荣誉勋章;
击毙敌军二十名者,授子一级战士荣誉勋章;
击毙敌军25名者,授予二级国旗勋章;
击毙敌军三十名者,授予一级国旗勋章,并给予两周探亲假;
击毙敌军五十名以上者,授予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英雄称号。
七、此项命令须向朝鲜人民军全体军人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