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人的故事

进一步加强培养模范连的工作

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第0221号命令

1954年4月24日

 

祖国解放战争时期,指挥员、政治机关和党组织根据我的1952年3月26日第0166号命令,开展了培养模范连的工作,并取得了预期的成果。

 

在战斗中作出了榜样的许多模范连和模范军人的作战经验,对用热爱祖国、无限忠于朝鲜劳动党和共和国政府的精神教育军人,培养军人英勇无畏、坚韧不拔、勇敢地战胜敌人的气概和才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在签订了停战协定的情况下,人民军部队一面执行着警惕地保卫祖国和人民的和平的、创造性的生产斗争,免受敌人侵害的光荣任务,一面投入了进一步加强部队战斗力的战斗、政治训练,并且,现在已经结束了第一阶段的训练。

 

培养模范连和模范军人,使这支队伍进一步扩大和发展,这对战后加强人民军的战斗力,提高战斗、政治训练的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部队的战斗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连队的军事、政治水平如何。

 

然而,不少指挥员和政治干部没有真正认识到培养模范连的工作对加强部队战斗力所具有的巨大意义。有些联合部队长和政治部长、部队长和政治副部队长,培养模范军人和模范连、研究和推广其作战经验的工作搞得不够好。

 

结果,不少已被评为模范连的连队,在战斗准备、战术训练、射击训练、纪律生活等方面掉了队,丧失了模范连的荣誉。正如对人民军进行的检查和指导所证实的那样,有些联合部队只限于在形式上掌握模范连的统计数字,没有组织培养和教育模范军人、模范炮手的工作。

 

为了克服上述缺点,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培养和教育模范军人、模范连的工作,兹命令如下:

 

1.各军区司令员、军长和军事委员、各军兵种司令员和局长、联合部队长和政治部长、军官学校校长(讲习所所长)和政治副校长(政治副所长)、部队长(艇队长)和政治副部队长(政治副艇队长)要采取措施改进和加强在分队和部队(艇队)进行培养和教育模范军人、模范炮手、模范坦克兵、模范自行火炮炮手、模范舰艇战斗员、模范班、模范连(与之同等的分队)的工作。要积极组织和发动党组织和民主青年同盟组织参加这项工作。

 

2.在平常时期评定模范连的标准规定如下:

 

甲、各兵种分队

 

(1)政治、射击、战术、技术训练成绩达到4—5分;

 

(2)精心爱护和保管武器、军书器材和军队的财产;

 

(3)按条令建立了严格的内务秩序,没有非常事故,没有违反军事纪律和群众纪律的现象;

 

(4)执行警备与警卫勤务警惕性高;

 

(5)政治教育工作、群众文化工作和群众体育工作安排得好;

 

(6)军人的物质生活保障得好;

 

(7)经常保持完善的战斗准备状态。

 

乙、驻在军区和海岸的军所属部队、海军基地和艇队

 

(l)具备本命令甲项诸条件;

 

(2)执行前沿和海岸警戒勤务警惕性高;

 

(3)防御地带和防御工事保持完全的战斗准备状态;

 

(4)严密地隐蔽和伪装分队的部署、武器、军事器材和军队的财产。

 

丙、坦克、炮、汽车分队及其他特殊分队

 

(1)具备本命令甲项诸条件;

 

(2)检修场所的勤务安排得好,器材利用得好,没有故障;

 

(3)最大限度地节约燃料油。

 

丁、空军部队

 

具备本命令甲项诸条件和我的1953年5月23日第0335号命令所列诸条件。

 

3.评定模范连、授予或剥夺模范连旗、模范军人章,须按我的1952年3月26日第0166号命令执行;最高司令部直属联合部队和部队,则由各该兵种司令员、参谋长和政治部长(军一级)协商决定。

 

4.各部队要在1954年5月1日前评定好模范连和模范军人—包括已评定的模范连和模范军人,授予或剥夺模范连旗和模范军人章。今后,要在战斗、政治训练的每个阶段(冬季与夏季)的末期,根据该阶段取得的成绩评定模范连和模范军人。

 

5.在组织模范连和模范军人的培养工作,研究并推广其经验的工作中,总参谋部、总政治局和各兵种司令部要给各联合部队和部队以切实的指导和帮助。

 

6.战斗训练局局长要同总政治局和各兵种司令部合作,为交流和推广模范连和模范军人的工作经验,在1954年10月召开模范连(与之同等的分队)连长和政治副连长的协议会。此外,在1954年11月20日以前,要总结优秀指挥员的工作经验,并将其材料印发给全体分队长。

 

7.本命令须传达到部队长和政治副部队长一级,第2款要向全体军人传达。本命令的执行情况,须在1954年11月20日以前经战斗训练局局长向我报告。


朝鲜基金总公司丹东代表处 版权所有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中央大道22-6-9号
电话:0415-3456543
网址:www.dd-kkf.com